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规划与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安装遮光篷、遮雨篷、太阳能、空调、空气源、阳光棚以及地上管线、计量装置等设施,应当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相协调,并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核准。乱搭、乱牵、乱挂、乱晒等影响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拒不改正的,由执法局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