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凤凰古城保护第十四条有效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域应成立专职消防队,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装备器材,承担凤凰古城的消防工作。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