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各民族群众健康水平。

自治县依法加强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的查处力度。

自治县依法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提高人口素质。

地方法规 ·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