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动传统村落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