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章 申报和规划第十一条有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二)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三)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四)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五)保护和利用规划实施方案。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