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