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环境保护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观音湖水资源利用应当统筹兼顾,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维护观音湖水域的生态功能。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观音湖实行水资源调度。确需非正常泄水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