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