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单位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其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