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五章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三条有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实习期间,可以代为申请立案、提交和领取法律文书等;可以在律师的带领下,参加调查取证、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庭前会议和庭审等活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