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学前教育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保证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标准化的公办幼儿园,并随着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适当增加办园数量。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