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学前教育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本条例所称幼儿园,是指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