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本条例所称幼儿园,是指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