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和倡导公民采取文明低碳方式举办婚庆、庆典和祭祀活动,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