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