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在本市销售、办理注册登记及行驶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