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城市建成区内的洗浴、餐饮等服务行业、食品加工点和单位食堂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太阳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