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时,应当附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代表应当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并签名,及时寄送有关单位。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