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卫生监督监测第三十三条有效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市供水、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协调,依法查处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通报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相关的执法信息和数据。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