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