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县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