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财政与金融第六十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对自治县的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非民族自治地方标准的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