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重视发展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艺品的生产,享受国家在投资、税收和财政政策方面的照顾。

自治县的民贸企业享受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