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和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优先适用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