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第六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以不低于上一年度自治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0.2%安排湿地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