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坚持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先发制敌、保持主动,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