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煤炭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后,应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