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其他处罚的,分别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