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动物防疫意识,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