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流域土地开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