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自治区邮政管理机构上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