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财政、审计部门对邮政企业使用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补贴资金的情况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