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自治区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全区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和邮政普遍服务、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