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