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