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排水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下、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