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排水运行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排水户应向排水管理机构提出排水许可申请。排水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本单位平面布置图;(二)排水设计施工图纸;(三)生产工艺和用水量;(四)排放污水水质、水量;(五)废水处理方案或措施;(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