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