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各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