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确认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采用网络、媒体等快捷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公民查阅。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