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与品种审定第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的生态区域,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加强特有种质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