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三章 种子生产与经营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权限,按照《种子法》和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