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典当业、融资租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和中长期融资。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