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十条已废止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单位和有关机关应当受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