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死亡,男方亲属或者其他任何人侵占女方和子女财产的,女方和子女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法保护女方和子女的财产权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