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条已废止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行劳动制度改革,不得歧视女职工;对富余的女职工,应当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和提供帮助。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