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技术市场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平等竞争、方便基层、服务基层的原则,鼓励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贸易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