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市场条例/第三章 技术贸易活动第十七条已废止对有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国内外的技术,均可进入技术市场进行交易,不受地域、部门、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进入技术市场的技术应当真实可靠,具有应用价值。处于实验或试验阶段的技术,交易时应予以说明。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