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对有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国内外的技术,均可进入技术市场进行交易,不受地域、部门、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进入技术市场的技术应当真实可靠,具有应用价值。处于实验或试验阶段的技术,交易时应予以说明。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