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行政区域卫生医疗发展规划,开办红十字会医院、诊所、急救中心(站),从事人道主义医疗救护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