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二条已废止经国家和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自治区红十字会可以用募捐所得资金,建立红十字基金。基金使用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自治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